“元旦、春节将至,明确‘十个严禁’,严守纪律底线……”12月24日,宣恩县下发《关于严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重申“廉”节纪律,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敲“廉”钟。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四个意识”,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刻印于心、落实于行;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自觉做到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或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十个严禁”,严守纪律底线。
该县纪委党风室主任谢灿介绍,下发《通知》后,还将利用手机短信、电子大屏幕、网站、电视、微信、等平台载体,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广泛宣传节日纪律要求,积极营造清正廉洁过节氛围。
接下来,该县纪委将协调公安、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通过受理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元旦、春节期间,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规购买年货节礼、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
“我们将持之以恒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问题,对不知止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查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始终保持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作者:余艳芹 责任编辑:刘丹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