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换届选举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恩施州咸丰县一村民却因一时冲动付出代价。12月11日,咸丰县的丁某因撕毁选民登记手册,破坏农村换届选举秩序,被咸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三天。
11月25日20时许,高乐山镇白岩村正在举行换届选举,该村一组长进行村换届选举选民登记核对时,让丁某看手册是是否有其家庭成员。丁某查看后发现没有自家人,组长便立即补登,没想到生气的丁某一把抢过选民登记手册,撕毁后扔到地上,扬长而去。咸丰警方表示,丁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鉴于丁某主动投案自首,12月11日,咸丰县公安局给予丁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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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郜月飞
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