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召开执纪审查部门作风整顿会,也是警示谈话会……”12月6日晚,咸丰县纪委监委执纪审查室灯火通明,全体工作人员对照“十五不准”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动真碰硬,强化“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的一个镜头。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将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围绕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鄂纪干监25条”的要求,不断加大内部巡察监督力度,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到纪检监察队伍的监督管理教育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已组建工作专班,对全县11个乡镇(区)纪委书记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情况、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实情况等重点工作开展不定期专题检查,对发现的“有异常”“不对劲”等情况追根溯源,及时提醒教育、批评谈话,确保干部不“越界”、权力不“出轨”。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机关建立健全了定期家访制度,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干部“八小时以外”,机关党支部创建了青年讲坛、学习沙龙等载体,督促党员干部抓紧时间练好岗位必备技能、补好“纪法皆通”短缺。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感情不能代替原则,关爱不能代替严管。”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该县共查办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条,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1人,组织调整2人。
【作者:李鲲 责任编辑:刘丹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