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自行安排加班,能不能喝酒?”
“物要整洁,人要精神,工作要规范,一时做到容易,长期坚持不易,但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长期坚持,时时坚持!”
11月29日,陈江龙同志到宣恩县晓关乡传达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调研随县讲话精神,督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与县乡村纪检干部谈心谈话,共同学习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宣恩县纪委监委、各乡镇纪委及派驻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和部分村纪检委员代表共33人交流了学习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的体会,就乡镇派驻监察工作、村纪检委员履职等开展了热烈讨论,陈江龙对大家提出的疑惑和问题一一分析和解答。
陈江龙强调,要进一步推进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乡镇派驻监察室专职干部要真正“专”起来,做到专职专人专责;要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配齐配优配强村纪检委员,落实定补待遇和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要迅速开展政治业务培训,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角色意识和履职能力;要探索建立健全乡镇纪委及派驻监察室、村纪检委员日常工作、教育管理、绩效考核等机制,督促履行好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真正让监督带电、长牙齿,一体推进纪律检查和监察调查高质量发展;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县乡纪委和村纪检委员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存在的“不敢、不愿、不会”问题。
陈江龙要求县、乡纪委认真盘点年度工作,提前谋划新一年的工作思路,尤其是当前要按照信访举报“九个到位”,确保在春节前将现有信访举报件全部办结清零,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连心桥”作用,决不欠群众的感情账、纪法账、经济账,决不让群众的信访诉求“石沉大海”。
陈江龙最后勉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烟火气”,提高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用理想之光照亮奋斗之路,用信仰之力开创美好未来!
【作者:邓仕彦 责任编辑:刘丹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