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咸丰县召开教育工作会议,表彰百名优秀教师,兑现高考及学生就业奖励和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奖金总额达450余万元。
2016年,咸丰县一中、县中等职校在普通高考和技能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县政府关于高考和学生就业奖励的相关规定,奖励县一中293.5万元,奖励县中等职校51.2万元(高考质量奖43.6万元,推荐就业奖7.6万元)。
与此同时,咸丰县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也明显提升,县政府决定对在2016年中考和全县教学质量监测考试中成绩优异的县冠达初中、县实验小学等29所学校进行表彰,兑现奖励资金100余万元。
来源:恩施日报 通讯员 李维君 滕和平
(责任编辑 罗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