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8月29日,星期三。根据制定的回访教育暨谈心谈话方案,我与县监委委员田延军一同被分到县纪委监委回访教育第七小组,负责对十八大以来来凤县受处分党员干部中的14名科级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工作。
说实话,作为一名纪检“新兵”,面对从未开展过的工作,心里还是有几分忐忑。
“几年前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我们还有必要找他们进行回访谈话吗?”在接到回访教育名单后,我发现我们小组负责的回访对象受处分时间普遍在2015年至2017年之间,而且很多同志处分期已满,这引起了我的困惑不解。
“到时候你就明白了。”田委员卖了个关子,“走,马上去回访对象的单位。”
此次回访对象是来凤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局局长李某。他因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现在通讯这么方便,用电话回访效率不是更高吗?”我有点犯嘀咕。
“去年对李某进行谈话的时候,我们发现他有消极的情绪,虽然当时已经对他进行了正面引导,但是具体效果怎么样,我们还是要去他们单位,听一听李某同事的评价。”田委员向我耐心地解释道。
到达目的地后,田委员带着我找到李某的部分同事询问他最近一年多的表现,对他的情况进行摸底。
“看起来并没有背上过多包袱,平时也没有听见他抱怨些什么。”
“他现在工作积极多了,去年的年度考核还被评为优秀咧!”
“前阵子案件比较多,他每天都提前半个小时上班,推迟半个小时下班,连节假日都没有休息!”
……
询问完李某同事,我们来到县人民法院的会议室,见到了这次的回访对象李某。
“大家对你一年多以来的工作比较认可,评价也很不错。我们代表组织与你进行回访谈话,希望你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田委员向李某进行简单介绍后,一场敞开心扉的谈话开始了……
谈话结束,李某激动地说:“组织没有忘记我!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今后我要更加努力工作,尽职尽责,不辜负组织对我的教育!”
返程路上,望着身边清清的流水、绿绿的山,我不禁感叹道:“我一度以为提出处理处分意见,执纪工作也就画上了句号,没想到更要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对党员干部纪律处分的‘后半篇文章’。”
“纪律处分不是目的,而是帮助教育党员干部的手段。对于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我们既动‘刀子’,又开‘方子’,既要让他们知道错在哪里,又要让他们消除思想顾虑,放下‘包袱’,重振精神、重拾信心,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田委员的话让我陷入了深思。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力度,更少不了温度。对违纪人员不能“一处了之”,要把严管和厚爱体现到我们工作全过程,让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才能维护好党员干部这片“大森林”,真正营造山清水秀的的政治生态。
【作者:刘一君 责任编辑:刘丹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