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由建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刘跃进涉嫌受贿一案,在建始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建始县检察院指控:2007年5月至2017年5月,刘跃进在担任恩施州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副主任、主任和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建始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李茂平
(责任编辑 邓正蛟)
直播 | 第二届全国民族自治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
倒计时1天!恩施利川各部门联合发力 蓄势待发迎“五一”
专题
寻美鹤峰:美在山水间
高清图集来袭!带你回顾冰雪季精彩瞬间!
建始:雪地森林小火车 宛如美丽画卷
滑雪场开到家门口 建始全力打造康养旅游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