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5日的一次公务接待中,接待人数为4人,配餐人数为4人,违反了‘接待对象10人以内,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的规定……”
日前,鹤峰县纪委监委派出纪工委向该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反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指出1例违规接待问题。
收到反馈后,该局1名当天参加陪餐的职工立即将70元餐费退还至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存入银行财政专户。同时,该局举一反三,在单位、系统内进行财务管理自查自纠。
这是该县充分发挥派出纪工委监督“探头”作用的一个缩影。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派出纪工委聚焦中心工作,强化监督职责,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安全生产、科级干部出国(境)、节假日“四风”以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等8个方面,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点穴式”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开具问题清单,反馈检查情况,帮助被检查单位精准发现问题。同时,查后必“回头”,下狠劲跟踪整改后效,严防监督检查“一查了之”。
“通过擦亮派出纪工委这个‘探头’,精准发现问题,切实纠正作风,让监督更好有的放矢,是派出纪工委监督职责的应有之义。”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上半年,该县纪委监委派出纪工委共发现问题28类61个,形成书面情况反馈13份,均已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来源:云上恩施鹤峰台通联 记者 刘丽华 通讯员 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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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