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指出,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工作目标确定为努力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使他们成为社会尊重的人,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明确,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比例不低于80%,明确国企拿出年度招收人员总数5%用于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待安置期间,要按照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安置后,非本人原因未安排上岗的,从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费,直到上岗为止。
接续安排期间的两险,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地方财政拿出直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解决待安排期间两险的接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