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发挥县直部门、支部纪检委员及执纪监督室多方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提升执纪监督质效,把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细处……”
7月27日上午,咸丰县召开县直单位执纪监督工作推进会暨培训会议,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向全县125个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提要求、压责任。
今年来,咸丰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县直单位执纪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从部门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部门班子成员、县直部门纪检组、支部纪检委员、派出纪工委、执纪监督室7个方面,加强对全县所有县直单位的监督,对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等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与此同时,该县要求各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用好纪与法“两把尺子”,狠抓“关键少数”监督和干部日常监督,通过“内外部监督、上下级监督、八小时内外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扫除监督“盲区”。
该县坚持严管厚爱,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提醒;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实行“一带一”教育帮带,对受到诬告的同志及时予以澄清。截至目前,该县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32人。
【作者:杨璟、田琴 责任编辑:刘丹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