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集体责任清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州规划局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
2、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准确把握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形势,找准工作薄弱环节,聚焦重点,精准发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
4、开展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了解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虚心接受意见。
5、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履行分管的领导责任。
6、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矩形体系,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确保领导干部换届的风清气正,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8、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诫勉谈话直至岗位调整。
9、表彰一批“德能勤绩廉”突出的优秀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公示。
(三)大力开展法纪教育
10、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把《准则》《条例》两个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以及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列入中心学习组计划。
11、扎实开展第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继续深化“家庭助廉”、“少出去应酬、常回家吃饭”、道德讲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
1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3、做好“不忘初心·永跟党走”回乡走访活动,认真记录走访实情。
(四)深入推进源头治理
14、查找规划系统廉政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积极规范权力运行体系,打造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5、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16、推行政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五)加强改进作风建设
17、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州委实施细则成果,针对“四风”问题反弹现象,守住节点、寸土不让,对发生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实施问责。以明察暗访、定期通报等措施,严肃查处一批不畏法纪、不畏制度的突出典型。
18、继续抓好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及“三严三实”整改清单的整改落实,转化运用好整改成果。
19、加强“三万”活动、“精准扶贫”工作纪律的督查检查,为服务州委中心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20、领导并支持纪检组履行职责,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严格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
二、局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领导全州规划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主动部署安排,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2、 每年至少主持召开四次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与党组成员及局直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加强监督管理
4、加强对党组成员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每年至少约谈一次党组成员,凝聚班子成员共识,提高工作战斗力。
6、严格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向州委组织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接受干部选拔任用监督。
(三)支持纪检监察
7、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8、 加强对局纪检组的领导,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重视廉政教育
9、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
10、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和“不忘初心·永跟党走”等活动,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
11、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进企业、进校园”。
(五)组织检查考核
12、组织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13、对考核排名靠后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市规划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
(六)坚持以身作则
14、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
15、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6、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践行党组廉政承诺,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