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州政府领导审定后,恩施州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恩施州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办法》明确了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从购买内容及指导性目录;购买方式及程序;购买经费预算及财务管理;绩效和监督管理;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就怎样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作了详细的阐述。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快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资源统筹、综合施救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明确了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配备标准,对加强信息化建设和人员培训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除此以外,购买服务项目可以优先选择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社会救助对象照料护理等比较容易开展的项目。今年内,宣恩、来凤、鹤峰3县实施购买服务项目至少2个,其他县市实施购买服务项目至少1个。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着力破解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薄弱,特别是人手不足、经费短缺、方式单一、效率不高等问题,切实消除救助服务“中梗阻”,打通民生保障“最后一百米”。
(来源:恩施州民政局 蒋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