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全国扶贫工作作风建设年,是我州脱贫攻坚最重要、最关键的一年。为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全州金融扶贫工作,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认真对接恩施州脱贫攻坚指挥部(2018)1号令工作,深刻领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重要内涵,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金融精准扶贫信贷资源聚合,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努力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确保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脱贫目标实现。
二、工作目标
(一)信贷投入持续增长。围绕“五州”战略部署,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文化旅游、硒食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清洁能源”四大产业集群的信贷投入。力争2018年全州信贷总量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金融机构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增幅高于本系统全省平均水平。助推全州165个贫困村出列,20万贫困户脱贫、3个贫困县摘帽的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普惠金融持续推进。进一步做好金融精准扶贫机制创新、产品创新、业务创新,力争在每个县市推出1至2种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推进宣恩县创建普惠金融示范县。积极开展农村四大信用工程、扶贫再贷款示范区、移动支付示范县的创建,强化“两站”服务功能,做好金融扶贫宣传,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三、主要工作
(一)完善政策措施,强化金融精准扶贫政策保障。
1.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引导。继续开展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和定向降准动态考核,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积极做好扶贫再贷款的管理,通过“扶贫再贷款+扶贫贷款+基地+贫困户”的模式,指导市场与贫困户建立产业带动、就业、土地流转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脱贫。
2.完善差别化信贷管理,努力满足贫困地区合理融资需求。各金融机构要合理调配信贷资源,按照上级行要求优化调整内部授权与绩效考核,适当延长扶贫贷款期限,综合确定贷款额度。脱贫攻坚期内,对于精准扶贫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妥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区别对待逾期和不良贷款。规范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着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力度,支持更多家庭困难学生入学。积极运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重点支持对贫困村、贫困户实施帮扶的市场主体和发展脱贫产业的龙头企业。政策性银行要根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需求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序进行。
3.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大力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做好优质企业的上市辅导培训和孵化力度,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积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社会效应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的给予支持。
(二)做好精准对接,拓宽金融精准扶贫的广度和深度。
1.继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不断提高贷款覆盖面。加大对扶贫小额信贷农户信用评级、风险补偿金的建立、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和扶贫小额信贷使用效果的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加大金融支持脱贫产业发展力度。通过扶持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作为金融精准扶贫的着力点。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各县市产业总体布局,精准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和“千企帮千村”行动,结合各村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帮扶计划,通过产业、企业渠道精准滴灌信贷资源,将贫困户脱贫与产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确保脱贫质量和效果。
3.切实提高涉农扶贫保险保障水平。正式出台恩施州“扶贫保”实施方案,立足恩施州农村地区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因地制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及特色保险,创新发展农产品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提高贫困地区农业风险保障水平。
4.积极做好扶贫再贷款的运用。大力开展“扶贫再贷款+扶贫贷款+基地+贫困户”的信贷服务模式。人民银行要引导法人机构申请使用扶贫再贷款,指导法人机构与企业、主体、担保机构签订资金运用系列协议,确保扶贫再贷款资金精准用于脱贫攻坚领域。农商行、村镇银行要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重点支持带动脱贫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或主体,将其创建为扶贫再贷款基地。各级人民银行要会同使用再贷款的法人机构,指导基地与贫困户建立产业带动、就业、土地流转等利益联结机制,签订帮扶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
5.持续深入开展三级联动示范创建。继续落实好《恩施州金融扶贫“县、村、户”三级联动示范创建方案》要求,推动三级联动示范区创建常态化。人民银行要继续围绕财税金融结合、金融扶贫信息共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金融产品创新、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和贫困户创业就业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充实创建内容。各金融机构要给予“示范县”信贷资源倾斜,在“示范村”优先试点创新金融产品,对“示范户”、“先进主体”在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上给予优惠支持。
(三)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础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1.强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推动支付服务进村入户。强化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结算账户,支付工具、支付清算网络的应用,按照人民银行总分行工作部署,在辖内全面开展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打造示范效应,推动示范工程在全州范围开花结果,不断提升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水平。
2.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改善全州金融信用环境。加强农村金融“两站”建设力度,深入推进贫困村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及非贫困村惠农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今年“两站”在配合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金融知识宣传等金融服务基础上,逐步向“金融服务咨询、金融知识宣传教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青年锻炼成长”等多功能平台发展,进一步将信用体系建设与精准扶贫有效结合。
3.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全覆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增设网点、下沉服务等举措,均衡配置金融资源,形成功能互补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制定出台《支持宣恩县普惠金融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州直金融机构提升示范县创建支持力度,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在辖区内推广。高度重视城镇出现的新贫困人口,结合其金融需求运用创业担保贷款给予支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金融支持力度,解决低收入人口住房困难。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多层面、广角度普及金融基础知识,培育公众金融风险意识,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断增强公众金融服务满意度。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州人民银行牵头,州金融办、州银监局、州扶贫办、保险协会、各金融机构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解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二) 严格检查督办。适时开展工作督查,及时了解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督促各部门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三)做好信息报送。州金融扶贫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根据各自职能职责,每月20日之前按时汇总、报送本部门、本系统金融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各金融机构于每月3日前报送扶贫小额信贷等金融扶贫业务数据及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州金融扶贫工作组专班汇总后向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送。
(四)加强总结宣传。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数字媒体等渠道,大力开展金融扶贫服务政策宣传。及时梳理、总结金融扶贫工作中典型经验、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恩施州中心支行
通讯员:王振
责任编辑:郑豫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