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高管信息·湖北领导专供》2017年12月第47期首篇刊登新华社文章《恩施:“三治融合”的山区样本》,讲述位于武陵山区的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采取律师进村、村医村教进“两委”、文明创建等系统措施,让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在村级落地生根,实现了基层治理资源的交汇,增加了破解基层问题的“钥匙”,交出了一份山区“三治融合”的样本。
该文同时在《半月谈》2017年第23期摘要刊发,获得广泛关注。
附:
乡村治理模式五:三治合一
作者:谭元斌 王晖余 刘邓 贺雪峰 郑崇明
模式五:三治合一
【专家推介】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贺雪峰
湖北恩施地区的农村是比较典型的处于转型期的农业性村庄,正处于乡土规则、国家法律等多元规则并存的时期。三治融合的恩施治理思路适应了当前农村社会的复杂性和过渡性特征。自治、法治和德治的实质是三种治理资源,在当前农村社会中,这三种资源各具比较优势,都有发挥作用的空间。恩施因事制宜融会运用多元治理资源,其经验值得借鉴,也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高度契合。
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郑崇明
目前偏远农村地区许多事务的治理方式是非现代的、非正式的,传统习俗和惯例发挥着很大的作用。海南等地的乡村法律顾问服务则将正式的法治规则嵌入到非正式的农村习俗中,推动基本法律服务均等化,实现基层尤其是偏远农村地区治理的法治化和有效性。
“钥匙一多,锁也就好开了”
位于武陵山区的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采取一系列创新措施,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在乡村落地生根,实现了基层多元治理资源的融合,增加了破解基层问题的“钥匙”,给出了“三治融合”多维互动的恩施样本。用当地群众的话说,“钥匙一多,锁也就好开了”。
恩施州是我国最年轻的自治州,长期以来,信访问题多、社会矛盾燃点低、积案化解难,尤其是群体性事件频发。恩施州鹤峰县中营镇大路坪村,过去是干部头大的典型村。“你把我的田挖了,我把你的路堵了,扯皮拉筋是家常便饭。”中营镇党委书记肖红胜对此仍然记忆犹新。
如今的大路坪村彻底变了样。
村支部副书记徐大新说,有什么诉求,村民都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大家都有集体荣誉感,知道无理取闹对全村发展不利。
这种脱胎换骨的转变从何而来?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大路坪村将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入村级日常管理,多渠道强化,推动村貌由内而外发生改变。
在大路坪村法治文化广场,“美、礼、和、德”四个大字分外醒目。农户家的外墙上,最显眼的位置钉着十星级文明户的牌子,张贴着《村民文明行为规范》。
促进自治、法治、德治在村级实现有机融合,是近年来恩施州有的放矢开展的一项重要探索。
一是以自治为本,全面提升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山区农村,村医村教影响力较大,说话分量足,恩施州为此推动村医村教进村支两委,以夯实村级组织。
二是以法治为基,推动现代规则在乡土社会生根发芽。恩施州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全州88个乡(镇)都组建了律师顾问团、2532个村(社区)都有法律诊所,划分的1万余个社会管理网格每格均配备至少1名法律宣传员。近一年来,开展法治宣讲2800余场、培训法律明白人28万人、解答法律咨询25.4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200件。
全州加大村两委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查处力度,给予村干部党纪处分255人,一批充当村霸的村干部受到法律惩处;另一方面,恩施州委政法委还牵头组织对450名重点村(居)支部书记进行社会治理知识专题培训,集中学习《村民委员会自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三是以德治为根,全方位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恩施州把培育新农民作为目标,弘扬向上向善、向上向美正能量。鹤峰县连续4年开展系列最美评选活动,涌现出了“全国十大法治人物”易满成等先进典型,出现名副其实的农村群星现象,示范效应显著。(半月谈记者 谭元斌)
给农民一双“法”眼
海南省积极探索律师巡回坐班、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所所联合”等多项举措,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有效扭转部分偏远地区村民“信访不信法”的观念,促进了基层治理体系法治化。
在三亚市海棠区江林村村委会,半月谈记者见到了该村法律顾问、海南三和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安,她正在给村民上法律课。“这是一个拆迁重建安置村,村民们经常为外嫁女是不是应该享受补偿款而闹得非常不愉快。按农村习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多数不愿分。”李安说,“起初他们并不相信我,遇到纠纷我就和村两委干部反复上门普法。”
江林村党支部书记林廷文告诉半月谈记者,村里很早就有法律方面的需求,但不知道怎么让律师下到村里。
“拆迁开始时问题就不少,很头疼,我又不懂法律知识,就凭经验和威信帮村民劝和。李安律师来了以后,我才知道走法律程序怎么办,心里有了底。”林廷文说。
经过两年多的磨合,现在涉及村集体经济的土地承包合同、工程合同等,林廷文一定要给李安看过才敢签字,村民有事儿也习惯找李安咨询。
“现在很多服务职能下放到社区和村委会,需要法律顾问给予依法行政方面的指导和规范。”三亚市司法局副局长刘跃忠说,目前三亚已经实现144个村农村法律顾问全覆盖。
农村法律顾问离不开充分的经费保障。在海口、三亚等财政有条件的市县,试点政府购买法律顾问服务,财政较为困难的市县试点律师巡回坐班制度。“每个月,一名律师在一个村(居)委会坐班一天,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临高县司法局局长符龙勤说。
海南儋州利用当地农村赶集的习俗,探索“法律集市”,并组织百名村官到海南政法学院在职学习。海南已连续4年将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为“为民办实事”事项,初步构建覆盖海南全省城乡的法律援助网络。
当前,海南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还在路上,尚有一些困难待解。海南省司法厅法宣处处长刘京说:“挣不了几个钱,很多律师不愿意去琼中或五指山等山区开展工作。”海南省司法厅厅长郑学海坦言:“司法行政部门有法援、法宣、律师公证等八块面向公众的法律服务内容,但各自为战的多,向偏远地区的延伸力度不够。”
所以,下一步要做的是整合资源,形成基层法律服务合力。尤其要加快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调动律师积极性,重视基层治理中法治规则的建立。三亚市司法局律公科科长杜静丽建议,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对积极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人员进行奖励、表彰,并整合资源推进网上平台建设,让基层百姓既能在家门口的法律“小卖部”中享受服务,还能实现“网上购物”。(半月谈记者 王晖余 刘邓)
来源:云上恩施、半月谈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