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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财政系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
2017-12-05 08:32 云上恩施

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恩施州法治财政成就展板

恩施市财政局财政法治宣传咨询台

利川市财政局普法活动现场

鹤峰县财政局发放普法资料

(通讯员谭金平)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全州财政系统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纪念及恩施州法治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组建了财政系统“七五”普法宣讲团,印制了《财政部门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制作了财政部门法治建设成就展板。活动当天,县市财政局组织设立了财政法制宣传台,向广大群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并就民众关心的问题接受群众咨询,据统计,全州财政系统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00余份。

“听说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了,有没有这回事?”一位群众专门问道。“是的,今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将原先‘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新《会计法》于11月5日起施行,因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经不再作为从事会计行业的必备条件了,但是对于会计人员的管理规定更加严厉了。”现场工作人员解释道。

通过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宪法和财政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全面落实了“七五”普法规划,营造了践行宪法法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凝聚了法治财政建设的正能量,为服务恩施州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来源:恩施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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