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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恩施州纪委通报24起典型问题追责问责情况、5起典型案例!
2017-11-30 17:28 云上恩施


11月30日上午,中共恩施州纪委、州监察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4起“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典型问题追责问责情况以及5起“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典型案例,具体通报情况如下:

△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共恩施州纪委

关于24起“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

典型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

2017年9月28日,恩施州“督促履职尽责、推动工作落实”专场电视问政曝光了我州经信、环保、商务、文体新广、旅游、地税、物价、食药监管、民宗、移民、公共资源交易等11个部门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就曝光问题追责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1.针对巴东县部署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迟缓,发文时间滞后20天等问题,对县委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刘贤圣,县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国权进行警示谈话。

2.针对建始县部署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迟缓,发文时间滞后41天等问题,对县经信局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工作约谈;责成县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其武作出书面检查;对县经信局分管副局长黄矩忠、中小企业股股长侯明美进行工作约谈,并责成2人作出书面检查。

3.针对利川市部署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迟缓,发文时间滞后61天等问题,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洪超,市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兴权在市政府常务会上作出公开检讨;对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何启波,市经信局经济运行股股长龚慧、副股长温倩进行警示谈话。

4.针对巴东县城区多处露天焚烧秸秆,州环保局12369环保热线、巴东县城管局、巴东县园林局受理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对州环保局12369环保热线当日接线员王佳进行批评教育;对巴东县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雷泽松、执法队员苏莽,县园林局工作人员陈洪顺,信陵镇白土坡社区党总支书记宋秀国,营沱社区党总支书记向树贤进行警示谈话。

5.针对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大龙潭村露天焚烧秸秆,市城管局12319城管热线对待群众投诉态度粗暴等问题,对市城管局12319城管热线当日接线员许春丽进行批评教育;对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许刚、小渡船街道办事处人大联络处专职副主任方涛进行警示谈话。

6.针对利川市汪营镇石坝村无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点、村委会推进电商进农村工作不力等问题,对市贸促会副会长王吉爱、石坝村村委会委员杨茂春进行警示谈话。

7.针对恩施市芭蕉乡、白杨坪镇、盛家坝乡等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运营效果差,群众知晓度不高等问题,对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李彦生进行警示谈话。

8.针对鹤峰县太平镇沙园村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和电商企业进驻等问题,对县商务局党组书记陶嵩进行警示谈话。

9.针对来凤县部分农家书屋管理不规范、环境较差、图书遗失等问题,对县文体新广局分管副局长彭安敏进行警示谈话。同时,对7名农家书屋管理员进行批评教育。

10.针对恩施市太阳河乡、盛家坝乡农家书屋被挪用,图书管理缺位等问题,对市文体新广局分管副局长谭永军、太阳河乡文体服务中心主任杨绍斌、盛家坝乡文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蓉进行警示谈话。

11.针对建始县小西湖度假中心、黄鹤桥等旅游景区维权服务站、卫生室等设施不全,无“第三卫生间”,部分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对县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千高,分管副局长张海龙,县旅游局景区管理处主任黄华彦,县旅游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施鹏飞进行工作约谈,并责成以上4人作出书面检查。

12.针对来凤县三胡乡杨梅古寨景区古院落及联排木质结构房屋无消防设施等问题,对县旅游局分管副局长田华、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彭前进进行诫勉谈话;对县消防大队大队长金国政,三胡乡分管副乡长文惠明、组织委员龙华进行警示谈话;对县旅游监察大队大队长江浩进行提醒谈话。

13.针对利川市玉龙洞景区医务室、游客投诉室无人值班等问题,对市旅游局分管副局长杨利民、团堡镇分管副镇长吴志强进行警示谈话。

14.针对恩施市土司城景区无“第三卫生间”等问题,对市旅游局分管副局长谭大伦进行警示谈话。

15.针对宣恩县地税局在银行开通代征个人社保费业务不及时等问题,对县地税局征管信息局局长游军、纳税服务局局长钟清安进行警示谈话。

16.针对鹤峰县地税局部分银行网点不能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费等问题,对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峻进行警示谈话。

17.针对建始县世纪童乐幼儿园、红缨幼儿园违规收费问题,对县物价局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工作约谈;对县物价局副局长向国安、收费股股长吴健进行工作约谈,并责成2人作出书面检查;免去县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孟震、副局长杨爱东职务。

18.针对宣恩县沙道沟镇实验幼儿园违规收费问题,对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蒋照国进行提醒谈话,对县物价局局长刘耀进行警示谈话,对县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李光慧进行批评教育。

19.针对利川市都亭民族幼儿园违规收费等问题,对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任华进行诫勉谈话,对市教育局幼托管理办公室主任骆建林进行警示谈话。

20.针对来凤县翔凤镇部分食品加工小作坊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对翔凤镇食药监所所长冯尚成进行诫勉谈话,对县食药监局分管副局长向云生进行警示谈话。

21.针对咸丰县高乐山镇部分食品加工小作坊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对高乐山镇食药监所分管副所长向岳民进行诫勉谈话,对高乐山镇食药监所时任所长张晓敏、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姚昌元进行警示谈话。

22.针对利川市龙船水乡景区设置功德箱,利用“大师”诱导游客捐款“种福田”等问题,对市民宗局分管副局长郭远明、宗教科科长周文华进行诫勉谈话;对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牟联芬,市民宗局正科级干部吴中元,凉雾乡分管副乡长张光厚进行警示谈话。

23.针对巴东县金果坪乡沿江公路停工7年等问题,对金果坪乡时任党委副书记葛三清进行诫勉谈话;对金果坪乡时任常务副乡长黄家宝,县移民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周维,县移民局时任分管副局长谭光汉进行警示谈话。

24.针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开评标场所布局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对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李远奇进行警示谈话。

以上典型问题,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弱化、担当精神缺失等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我州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州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要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举一反三、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担好该担之责、应担之责、必担之责,认真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推动形成勇于担当、务实重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恩施州纪委

关于5起“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

典型案例的通报

自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严肃查处了一批“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建始县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朱大明,党委委员、副局长曾传艳,资助中心主任罗卫华不作为、不落实问题。

2014年秋季学期至2016年秋季学期,建始县一中在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中违反规定,先后有103名国家工作人员子女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其中“双职工”家庭子女12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外,该县花坪镇唐坪小学、官店镇大庄中心小学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违规发放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问题。朱大明在任县一中党委书记、校长,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对以上未严格落实政策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曾传艳身为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学生资助工作分管领导,对以上未严格落实政策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罗卫华身为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主任,对以上未严格落实政策问题负直接责任。2017年6月,罗卫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7月,朱大明、曾传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卫生院原院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原站长向伟不作为、不落实问题。

2016年2月,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阳光花园门诊(非营利性)在向杨某、吴某、杨某、向某等4名患者销售药品时,药品加价率分别达到99.32%、174.04%、173.47%、119.41%。经查该门诊违反湖北省卫生计生委、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管理的通知》关于药品“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的规定,加价销售药品金额达13.92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行业主管部门责令该门诊停业整顿,对门诊负责人向庆飞通报批评。向伟身为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卫生院院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对阳光花园门诊擅自改变收费项目标准的行为监管不力,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3月,向伟被免去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卫生院院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职务;2017年6月,向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咸丰县忠堡镇细皮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银菊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2016年3月,根据咸丰县统一安排,忠堡镇于当月开展精准扶贫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刘银菊在银行工作人员3次到村对接、洽谈评级授信工作事宜时,均以工作忙和有私事要处理为由推脱。因评级授信工作一直未开展,导致细皮沟村没有贫困户享受金融扶贫贴息贷款政策。2017年4月15日,刘银菊明确拒绝参加忠堡镇召开的全镇精准扶贫工作紧急会议,导致镇党委安排的工作没有及时落实,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7月,刘银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巴东县信陵镇金竹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税典军不落实问题。

2017年6月5日,巴东县信陵镇金竹园村党支部未按照州委、县委、镇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如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也没有向信陵镇党委履行报备手续。税典军身为金竹园村党支部书记,违反组织纪律,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不组织召开金竹园村“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税典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建南镇、元堡乡等乡镇(办事处)在信访维稳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2017年9月15日,都亭街道办事处重点信访人张某某离开利川前往北京治病,期间到公安部等部门信访;2017年9月28日,建南镇信访人何某某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建南镇人民政府对其行踪不了解;2017年9月27日,元堡乡信访人夏某某在被安保人员从北京送回利川的途中失控,于9月29日再次返回北京。2017年10月,张某某信访包案责任人、都亭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曾祥胜,何某某信访包案责任人、建南镇党委书记吴兴灿,夏某某信访期间的驻京信访维稳专班责任人、市政协副主席王智分别受到工作约谈处理。

上述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担当精神缺失,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应尽职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上级决策部署和群众诉求,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履职尽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突出问题,促进全州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为我州打造“一谷两基地三示范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应有的贡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失职失责、违纪违规问题敢于“亮剑”,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遏制“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的不正之风。

来源/中共恩施州纪委、州监察局新闻发布会

记者/王会

责编/孙跃

编辑/熊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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