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鹤峰县“六城”同创工作会议在县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胡平江主持,县委书记王小平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结束后,该县环保局迅速组织召开全体职工会议,专题学习和传达了会议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王小平的讲话内容,按照王小平书记讲话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局长曹友洲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巩固创建成果。一是继续推进“城镇宁静”工程。不断加强城区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监测监管,实施城镇道路交通降噪工程;二是继续推进“空气净化”工程。加大空气质量监测力度,禁止城区燃煤、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垃圾焚烧等行为,严控道路扬尘、粉尘污染,开展辖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治理,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0天以上,保持位居全州前列。
二、抓好提高延伸。一是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2016年8月底之前完成鹤峰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并投入使用,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二是坚持城市环卫设施和服务逐步向乡村延伸。三是加强环境保护能力达标建设。按照省级创建标准,加强县环境监察三级标准化建设、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环境宣教标准化建设,2016年底前落实专职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确保达标验收。四是开展“环境教育”进课堂活动。由县教育局牵头,县环保局指导,2016年底以前组织编写完成中小学“环境教育”统一教材,并纳入地方课程,实现全县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全覆盖。
三、抓“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牌子就是城市形象的品牌,按照《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鄂环委办〔2012〕14号)各项考核指标创建任务, 我们要争取在2017年内达到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技术评估条件,申请省环境保护委员会进行考核验收,成功创建成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来源:鹤峰县环保局
(责任编辑:阳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