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号,巴东县两例严重超员危险驾驶案在火烽中学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武当庭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向某勇当庭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巴东县12个乡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各客运公司管理人员及驾驶员代表、学生、家长等五百余人参与了庭审旁听,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火峰中学学生向子琼觉得参加此次庭审受益匪浅,她说:“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拒绝乘坐超载车、三无车辆,未到法定年龄严禁骑乘摩托车,回家要向父母宣传乘坐安全车意识。”
交警大队教导员王贤锦表示:“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是重中之重,通过这种公开审判的形式,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宣传,让广大的司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存敬畏,让广大的乘车人有安全意识,创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来源:巴东通联稿件 张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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