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州委召开全州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有关精神,推动我州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
州委副书记、州长刘芳震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柯东海主持会议。州领导沙玉山、吕金施、陈晓燕、邓正平、陈学明、王小平,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一鸣出席会议。
刘芳震指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根基所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保证,是补齐人大工作短板的迫切需要,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对人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根本要求。全州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提高全州人大工作能力和水平。
刘芳震要求,要健全完善县乡人大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县乡人大会议机制、监督工作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人事选举任免工作机制和代表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县乡人大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县乡人大主职实行专职配备的要求,确保年底前依法依规全部调整到位;落实好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规定,优化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整体履职能力;按要求规范县乡人大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把人大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信息化建设,确保县乡人大能够有效担负起各项法定职责。
刘芳震强调,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推动我州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各县市党委要把人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和推进。县乡人大要按照党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州有机统一,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在服务大局中主动作为。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党中央及同级党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县市“一府两院”要更加自觉地将各项工作置于同级人大监督之下,真正把接受人大监督变成一种常态、一种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支持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会议通报了近期对各县市贯彻落实全省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督查情况。
来源:恩施日报
(责任编辑 郜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