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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检察院“三抓”并举,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2017-10-30 15:17 云上恩施


今年以来,建始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实行“三抓”强力举措,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全位体系抓“明责”

(一)签字背书,健全体系。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逢会必讲。如2月24日,召开专题党组会,会上组织学习了《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共恩施州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讨论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党组书记、检察长对清单及“两个责任”的落实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强化责任传导,与班子成员、各部局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订立《全面从严治党军令状》,将责任压力传导到体系末端,层层压实压牢。

(二)修订清单,细化责任。今年2月,由各责任主体将责任清单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后交党组统一审定。主体责任清单从部署安排、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支持办案、带头廉洁等方面予以细化,并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监督责任清单紧紧围绕“执纪、监督、问责”,结合检察权运行规律,从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检风检纪日常监督、执法办案监督、检务督察与专项整治、预警约谈等方面实化责任。各分管领导还制定分管部门的责任清单,与部门所有人员签字背书。进一步强化轨迹管理,要求落实清单步步有印,处处留痕,运用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和监督责任纪实手册,做到记录“五有”,即有时间、有地点、有经过、有人物、有结果,实现“一点雨一点湿”。

(三)权力进笼,健全制度。年初、由纪检组牵头对全院涉及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清理完善,形成了包括领导干部“三先八带头”规矩,红包礼金“交钱”同时“交人”、“交事”、“交时间”、“交地点”的“五交”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案件管理统一出入口、流程监控、检务阳光公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说情打招呼记录报告制度,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制度等的一整套完备的制度体系。在制度的贯彻落实上,重点抓住党组班子成员、科级领导干部、入额检察官等关键人员,坚持班子成员带头,以上率下,确保各项制度贯彻到位。

二、强化立体监督,着力明察暗访抓“问责”

(一)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日常监督。认真贯彻上级部署,坚决支持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三转”要求,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加强考勤、工作与会议纪律、公车管理、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的督察,并以检务督察日志方式记录,每月将检务督察情况上报州院,每月、每周将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上报县纪委。今年上半年,开展检务督察40余次,发督察通报1期。开展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审查安全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文山会海、照抄照转问题专项治理等,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州相关规定的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作风建设和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坚持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如:利用大厅显示屏、检察微信群等平台对少数干警上班迟到,早上8:30后还在食堂吃早餐的情况进行通报提醒,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要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提醒各分管领导切实履行“分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形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与监督检查,并纪实留痕。经常在检察工作群里就州院和县应急办关于值班的要求,强调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务必按规定要求执行。不定期抽查应急值班、节假日值班情况。今年2月,针对一案件举报人上访滞留本院的情况,党组书记第一时间出面接待,纪检监察部门及时要求相关负责人耐心做好答复解释工作,做好接待记录,信访接待全程监控,确保接待安全有序。

(二)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特别是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执法犯法问题。通过在技术、监所等部门设立检务督察岗,对讯问同步督察。随时到庭审现场、看守所对着装不规范、庭审接听电话、一人提审等进行督察。今年来,对涉案扣押款物处理情况进行了再次督察,该上缴的上缴,应移送的移送,应退还的退还,目前已全部完成。开展落实领导干部、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与律师等交往情况记录报告的“三个规定”情况、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督办检查。通过“九比对、九审查”,即对线索材料、立案报告、移送起诉意见书、不起诉决定书等九种主要文书抽查比对,查找不同点与原因;对变更强制措施、不立案、不起诉、无罪判决等九种主要情形抽查审查,查原因与法律依据,及时纠正问题,并发现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线索从严查处。

(三)进一步加大对检察行政事务的监督。以党组班子成员和科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大经费开支、新建办公楼物品、项目采购等事项为重点内容,全面加强对检察行政事务的监督。如:对新建办公楼办公家具验收情况进行监督,第一次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一批不符合合同要求品牌的家具,及时要求司法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联系家具供应商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家具全部退回,并严格按照合同上的品牌、质量、规格重新发货,并对验收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严把控好采购质量关。

(四)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渠道。深化检务公开,利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等,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3件,公开法律文书143份,公开程序性信息229条。充分利用新媒体微博微信平台,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通过公众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方式,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与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典型案件邀请州人民监督员到公安、法院、涉案单位以及当事人家中进行面对面回访考察,了解文明、规范执法情况,及时反馈整改。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旁听、现场搜查监督10余次。同时,从家庭入手,以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树清廉家风倡议书,并签订树清廉家风承诺书,确保了干警违纪违法行为“零”记录。

三、强化教育培训,营造廉政氛围抓“尽责”

(一)开展廉政主题教育。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廉政讲堂、专题报告会、支部学习等方式,积极协助党组开展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党章》《准则》《条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等,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多次上党课,强化规矩意识。开展了《党章》《准则》《条例》知识测试,邀请人民监督员监考并阅卷,测试合格率100%。编印口袋书《检风检纪规定汇编》,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针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重点时段开展廉政教育;坚持逢会必讲、逢事必讲、逢人必讲、逢时必讲;做到“两个及时必学”,凡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最新规定及时必学,凡各级纪委、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通报案例及时必学;坚持常扯衣袖常咬耳朵,初步形成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强廉政提醒教育。今年4月,对新招录的7名雇员制书记员和2名聘用人员进行专题岗前廉政教育活动。作为党组书记对新进人员提出了“四不要求”,即自觉担当、不靠,及时担当、不拖,主动担当、不推,乐于担当、不烦,还将“一党章两准则三条例”和《中国传统中的家规》等书籍发到新进人员手中,要求时时学、天天学。纪检组长从六大纪律入手,要求迅速转换角色,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做廉洁从检表率。对两名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了专门帮助教育活动,由介绍人对其一对一帮助教育,要求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党性修养。严格执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对4名报备人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并重新组织学习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提醒其切不可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函询、约谈、诫勉谈话力度,坚持早提醒、早防范、早查纠。

来源:建始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 牟方宇 雷开里

(责任编辑 邓正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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