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来凤县人大举行《恩施州酉水河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活动暨2017年来凤县环保世纪行活动。
会议传达了省州环保世纪行活动会议精神,下发了《2017年来凤县环保世纪行活动方案》和关于开展《酉水河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活动的通知,介绍了恩施州酉水河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及主要内容。
据了解,2014年11月,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与宣恩县人大常委会协商,共同向恩施州人大常委会起草提交了立法保护酉水河建议,立法建议被恩施州人大常委会纳入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2016年9月29日,恩施州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恩施州酉水河保护条例》;同年12月1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了条例,2017年3月1日起实施。今年1月9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湘西州酉水河保护条例》;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今年5月1日起实施。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尤其是环保世纪行和酉水河保护条例的内容和精神;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环保世纪行和酉水河保护条例的宣传工作,宣传系统要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宣传,尽最大可能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酉水河保护条例的知晓程度,养成保护母亲河的文明习惯;要根据条例的要求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此项工作,建设美丽家园。
会上,翔凤镇、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等单位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来源:来凤新闻网 记者翁玲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