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融媒体记者 王会)9月19日,恩施州政府党组书记、州长刘芳震主持召开州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湖北省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学习湖北省纪委《关于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8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郧西县及三官洞林区纪委对重要信访问题线索处置不力查处情况的通报》《关于5起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典型案例的通报》精神。
会议强调,中央《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中的地位、权限和责任,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全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意义的认识,全面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自觉担负起法治恩施建设的主体责任,将法治恩施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积极开展法治恩施建设实践和探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恩施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让法治成为恩施经济社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从省纪委近期通报中吸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守纪律规矩,主动接受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要以学为警、以学为戒,深入学习、认真领会通报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大的勇气抓紧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对分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坚持警钟长鸣,时刻把主体责任放在心里、扛在肩上,敢于动真碰硬,严格管理监督,不断唤醒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持续激发担当精神,持续维护好、巩固好、发展好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和州域经济的良好态势。
会议要求,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值此关键时期,全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以更加坚定的政治本色、更加自觉的政治担当、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真正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恩施落地生效。要坚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真正实现党内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当前,还要重点抓好精准扶贫、重点项目建设和2017国际茶业大会、第四届世界硒都(恩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的筹备工作,做好会议期间的安全维稳、来宾接待和意识形态等各方面的工作,展示出绿色、繁荣、开放、法治、文明的恩施形象。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