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恩施州科技局组织召开了科技扶贫项目执行情况督查会,州纪委驻州教育局纪检组有关同志,利川市、咸丰县科技局分管领导、财务人员,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恩施州科技局传达了省科技厅关于全省科技扶贫项目执行情况督查反馈会议精神,明确指出科技扶贫项目既是科技项目,又是扶贫项目,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的直接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直接责任人。县(市)科技局负责指导、监督属地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规范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会议要求:一是县(市)科技部门要加强项目执行监管,切实履行好项目管理责任,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按科技项目管理要求完善财务管理。二是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聘请专业财会人员,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落实财务制度,切实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三是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自查整改情况于9月中旬报所在县(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根据项目承担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现场督办整改,并将督办情况于9月下旬上报州科技局。
来源:恩施州科技局 通讯员:石德太 (编辑:牟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