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0日,鹤峰县开展暑期教师集训,组织1600余名教师学习“正风肃纪”八条禁令,并签名承诺,严守师德规范,廉洁从教,文明育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今年3月开始,鹤峰县委巡察组对教育系统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巡察,发现“四个意识”淡薄、落实主体责任乏力、作风建设管理失严、违规创办经济实体、自行采购项目管理混乱、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较为突出等9类问题。
“暴露的问题不仅多,而且性质严重,损害了教师声誉,败坏了教育形象。”该局负责人说,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为进一步巩固县委巡察整改成果,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正风肃纪,该局在开学前出台 “八条禁令”,严禁教师创办经济实体,严禁收受礼品、礼金、红包、购物卡,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请、超标准接待,严禁贪污挪用各类专项资金,严禁承揽工程(含装备、后勤等)、吃回扣、违规经商办企业,严禁做假账套取款物、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组织有偿家教、参与各类社会补习、违规向学生推介教辅资料及利用职务便利参与有偿招生。
该局负责人表示,将强化监督,严肃执纪。加大开学季、教师节等重要时段节点的巡查力度,对不收手、不收敛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从严从重处理一起,属单位行为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按照管理权限分类追责:其中公务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理建议,报组织(人事)监察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师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公职处理。属个人行为的,按人员类别参照前款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鹤峰网 通讯员汪正玺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