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委法治恩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提升法治恩施建设成效。
通知强调,要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的通知》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内容,推进学习贯彻工作常态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统筹推进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报告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及推进本地本单位法治建设情况;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职责的,严格追责问责。
来源:恩施日报 通讯员李启佑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