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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2017-08-15 09:18 云上恩施

7月下旬,州政府督查室联合州人大代工委、州政协提案委组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督查组,采取现场查看、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州直重点承办单位和有关县市,对2017年州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从督查情况看,今年以来,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州政府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有序推进办理工作,目前部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已办理答复完毕。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坚持“五注重”,增强办理成效。

(一)注重压实办理责任。绝大多数承办单位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州“四大家”联合召开的交办会后,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并对本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配合抓、各承办科室具体抓的办理工作格局,层层压实办理责任。州住建委、州人社局、州商务局、州环保局、州农业局、州民政局等单位制定下发了2017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梳理归类和任务分解,细化工作程序,逐件明确了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办理要求。

(二)注重加强调查研究。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组织办理人员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办好建议提案寻计问策。如州卫生计生委主任和分管副主任先后多次带队到恩施市、宣恩县、咸丰县和州中心医院、兰坤公司等单位开展调研和座谈,着力解决代表委员关心的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州教育局在办理《关于将特殊教育纳入教育精准扶贫的提案》过程中,办理人员多次前往恩施市特校、巴东县特校等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调研,收集第一手资料,为办好建议提案奠定基础;州住建委对建议提案反映集中的农村垃圾治理、物业管理等5类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棚户区改造调研报告》《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等专题调研报告。

(三)注重加强联系沟通。各承办单位通过电话、网络和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加强与建议代表和提案人的联系沟通,征求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争取理解与支持。州住建委通过上门个别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建议代表和提案人的沟通与交流,今年已召开协商汇报会1次,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20次、电话沟通38次;州卫生计生委在目前已完成办理的12件建议提案中,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共登门拜访建议代表和提案人17人次,电话沟通22人次。

(四)注重创新办理方式。州交通运输局、州旅游委、州卫生计生委等单位坚持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定期督办,在单位每月工作例会上对办理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坚持分类办理,州住建委对主办的14件建议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清理,合并归纳为70项,再对这70项根据难易程度和解决条件分类处置;州卫计委对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逐步解决的列出解决计划,需长期坚持的工作追加落实措施。实行跟踪督办,州住建委对2016年未完全解决的B类建议提案进行跟踪办理,计划解决各类问题25项,并及时形成跟踪办理书面报告送达建议代表和提案人。

(五)注重解决问题。各承办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千方百计解决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州发改委对建议提案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将建议提案中的可行性意见建议优先纳入有关发展规划和文件中,如将第182号《关于以林为本、打造恩施全域生态公园的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到起草的《发挥恩施州资源优势,打造全省特色发展增长极》文件中;州交通运输局办理的建议提案中有3件是关于建设神张高速公路的,目前已将该项目纳入全州“十三五”交通发展规划,同时还多次向省交通运输厅专题请示在“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时将该项目纳入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已获省交通运输厅原则同意;恩施市政府针对代表委员高度关注的州城交通拥堵、市容市貌管理、城区学校超级大班问题,由政府分管市长带队到现场研究解决措施,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如办理第32号《关于解决城区学校超级大班的提案》时,出台了《恩施市2017年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方案》《恩施市2017年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消除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奠定了基础,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办理进度滞后。部分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未把握时间节点的有关要求,会办件未能在5月31日前完成办理并向主办单位提交会办意见,主办件尚未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答复意见初稿尚未形成。

二是沟通协调不到位。部分承办单位与建议代表和提案人联系沟通不够,或沟通方式过于简单,未能全面了解建议代表和提案人的想法及意见,影响办理效果。部分主、会办单位联系协调不够,会办单位未及时主动报送会办意见导致主办单位无法进行综合答复,主办单位未联合会办单位共同与建议代表和提案人见面沟通,办理工作合力未形成。

三是对重点建议提案重视不够。截至七月底,部分承办单位对州领导领办、督办的重点建议提案,未向领办、督办的州领导报送办理工作方案,汇报办理工作进展,也未邀请领办、督办的州领导参与现场办理和与代表委员见面座谈等活动。

四是未同步进行网上办理。仍有少数单位未及时登录恩施州建议提案动态管理系统,签收交办的建议提案,会办答复意见也未按时限要求在系统上进行答复。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办理进度。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3月24日全州建议提案交办会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7〕10号)要求,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所有建议提案在8月31日前办结答复完毕。

(二)增强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围绕实现“见面率100%、答复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8%以上”的办理工作目标,加大办理力度,增强办理实效。尚未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的,要尽快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州领导领办、督办的重点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积极向领办、督办领导汇报办理进展,邀请领导参与现场办理和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等活动,办理结果要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要切实解决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对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向建议代表和提案人解释说明有关政策和客观原因。

(三)规范答复文书。要把好内容关、政策关、文字关、格式关,按照《州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州人大代表建设和政协提案的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书面答复,并将正式答复件与意见反馈单及时报送州政府督查室、州人大代工委或州政协提案委。在做好纸质件答复的同时,各承办单位要同步在建议提案动态管理系统中提交答复。

(四)认真进行总结。各承办单位要在认真完成办理工作的同时,对本单位的办理过程、主要做法、办理成效以及每件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认真进行梳理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8月31日前报送州政府督查室。

来源:中国·湖北恩施网

(责任编辑  朱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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