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通讯员谭刚平、陈新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山体保护条例》自2016年7月1日施行以来,全州上下贯彻实施情况怎样?8月上旬,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州人大环资委、农村委、科教文卫委和州规划、林业、国土、水利、住建等部门负责人,部分常委会委员及州人大代表,赴恩施、利川等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拟于9月下旬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全州贯彻实施《州山体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包括:城市规划区山体保护的专项规划编制、保护与管理、违法责任追究等情况;贯彻实施《州山体保护条例》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下步工作建议。检查组实地走访查看,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各县市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州山体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与县市环保、规划、水利、发改、国土、农业、财政、住建、畜牧、卫计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来源:恩施日报 作者:谭刚平,陈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