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有 关工作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督办和查处了一批在 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责不力、落实不到位等典型问题,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宣恩县高罗镇车道湖村党支部书记马彪生精准扶贫失职问题。
2014年9月,宣恩县高罗镇车道湖村党支部书记马彪生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开展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将已故多年村民张某纳入精准扶贫对象,而符合条件的村民杨某未被纳入,至 2016 年4月省公安厅进行户籍人口数据比对期间仍未将张某剔除对象名单,也未将杨某纳入精准扶贫对 象。2017年3月,高罗镇纪委给予马彪生党内警告处分。
2.来凤县大河镇芭蕉溪村驻村干部曾培生、村支部书记覃庆材不熟悉本村贫困情况问题。
来凤县大河镇芭蕉溪村驻村干部曾培生和村支部书记覃庆材在省脱贫督查组对我州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时对全村贫困情况不了解,被州扶贫办勒令整改。来凤县纪委对曾培生予以工作约谈,责令大河镇纪委对覃庆材予以工作约谈,对芭蕉溪村支两委予以通报批评。
3.鹤峰县太保寿险公司等4个单位不按要求驻村帮扶问题。
鹤峰县委、县政府在2017年2月13日、3月20日先后召开脱贫攻坚“整县摘帽”决战决胜誓师大会、工作推进会,提出精准扶贫相关纪律要求。但是,截止3月16日、3月23日,结对帮扶中营镇锅厂湾村的太保寿险公司、结对帮扶走马镇 北镇村的中国人寿鹤峰支公司还没有进村开展工作,也没有成立工作队,“一对一”帮扶机制也未建立;截止3月23日,联系走马镇杨坪村的人保财险公司虽然工作队进村开了会,但未入户与贫困户对接,而且 2016 年帮扶工作中存在增加村级接待负担现象,就餐不结账,帮扶不投入;截止3月23日, 联系五里乡中坪村的太保财险公司才第一次进村入户。鹤峰县纪委对上述 4 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处理。
4.鹤峰县中营镇铁牛坪村(茅坪集镇)集中安置房质量监理不到位问题。
2017年3月20日,鹤峰县纪委监督检查组对中营镇铁牛坪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查访,发现安置房顶板多处出现渗水现象,存在质量隐患。在询问施工人员、工程监理人员是否到安置点进行过质量监督时,施工人员反映监理需要打电话才会到场。集中安置点监理人员被动监理,集中安置点质量隐患没得到及时纠正和排除。鹤峰县纪委责成县住建局对该安置点工程质量问题及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问责处理;责成中营镇党委对此安置点包片干部进行约谈。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贫困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四个意识”,树立“军令状”思维,把精准扶贫作为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多做“绣花”功夫,以一刻也不放松的作风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强化监督的常态化、精准性和实效性,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扶贫主体责任。要把虚报冒领、 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以及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不实不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县、乡纪委要结合督查、暗访等形式进村入户,深入群众,在基层一线掌握情况,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要持续加大问责力度, 对情节恶劣的要严肃追究党委、纪委责任,对系统性问题还要上查一级,追究主管部门责任,对职能部门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同样严肃追责问责。
全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 引以为戒,不忘使命职责,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脱贫攻坚各项措施一一落到实处。
来源:州纪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