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主持召开《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条例》立法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修改《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条例(草案)》(以下称《条例(草案)》)。州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村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州政府法制办、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局负责人及起草工作专班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条例(草案)》一审后征求意见、调研及修改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重点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讨论研究。与会人员针对《条例(草案)》(第十六稿)的篇章结构、条文设计、文字表述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陈学明参与讨论并指出,《条例(草案)》在州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审的基础上作了较大调整,这是充分调研,认真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协委员、有关部门、民主党派及企业代表等各方面意见建议的结果,起草工作专班做了大量的工作;下一步,由法制委员会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召开法制委员会会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形成《条例(草案)》第二审稿,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和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
来源: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法制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