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宗教工作会议强调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 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
李建明讲话 刘芳震主持
6月13日,全州宗教工作会议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宗教工作新形势新问题,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宗教工作。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副书记、州长刘芳震主持会议。
李建明指出,全州上下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宗教工作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落实好。
李建明强调,要积极引导宗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让宗教发挥积极的作用。要尊重宗教工作规律,把握工作尺度;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使各宗教在政治上自觉认同、社会上自觉适应、文化上自觉融合;注重用理论武装正确引导,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李建明指出,必须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与意识形态工作相结合,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完善舆论宣传管控机制,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与法治恩施建设相结合,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宗教事务行政审批行为,提升宗教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与做好服务工作相结合,认清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紧密团结信教群众,做到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李建明强调,必须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在恩施落地生根。各级党委、政府是本地区宗教工作的责任主体,党委“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提高对宗教工作特殊性和重要性的认识,用高度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将宗教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各级党政干部要严守政策法规红线,不得支持参与“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不得用招商引资和繁荣文化之名助长宗教热,禁止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干涉宗教内部事务,严禁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参与乱建宗教活动场所等。按照“五级网络”要求,确保乡有人做、村有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关口前移、人人有责。不断建立健全涉及宗教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督办、检查、反馈、问责机制,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和信息共享。
刘芳震强调,必须树立政治思维,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引领宗教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同心同向、同力同行,画好同心圆。必须树立法治思维,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统战、宗教工作部门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处理宗教问题要做到于法有据。必须树立统战思维,发挥好宗教团体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宗教人士联系和服务信教群众的作用,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州领导涂元玲、郑开国、李俊杰、陈学明、张全榜出席会议。州直正县级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党委或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恩施新闻联播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