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检察院联系该县燕子镇龙坪村精准扶贫工作“首先授欲、整体授渔、个体授鱼”,“授鱼”对因病、因灾、因学等致贫的农户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6月至今,该45名党员干警走访帮扶对象、慰问百岁老人、帮助困难学生等6万多元,人均1000元以上。这是该院与时俱进抓队伍聚“检魂”的缩影。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该院“亮三徽”策应司改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给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课题。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本着学习、工作两不误的原则,分批组织党员到精准扶贫联系点,与老百姓“比衣、比食、比住、比行,拷问自己凭什么”,牢记自己是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工作目标定位,牢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的工作方法定位,亮党徽树旗帜。同时,不断规范与完善《鹤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方案》,亮检徽担责任。团支部唱响“脚踏实地,争做最美检察人、最美鹤峰人”的主旋律,亮团徽挖潜力。
据了解,该院上一届党组抓队伍建设着力培养“法律+”检察人: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40岁以下的青年干警一至两年轮换一次工作岗位;实行轮流接访工作机制,青年干警轮流在受理接待中心参与接访;推出“一人一年一案”制度,不在侦监、公诉部门工作的青年干警,一年至少办理一件批捕或公诉案件;推行“1带N”的办案模式,即一人主办,根据案情需要至少带一名不在反贪反渎部门工作的青年干警参加职务犯罪侦查。
再前,该院党组抓队伍建设着力抓“四头”,建“四制”:抓龙头树廉威,抓人头重教育,抓源头筑防线,抓苗头鸣警钟;建立健全“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监督机制,“不必为”的奖励机制。
来源: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记者:孟似虎
(责任编辑 王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