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俊)为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实现在青山绿水中富民强市的目标,利川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行动、主动作为,采取六项措施推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巡回检察。以巡回检察室为中坚力量,同时成立九个检察巡回服务组,每组由一名院领导任组长,每季度至少到联系的乡镇街道巡回检查一次,及时了解各乡镇街道生态保护现状,全面摸排梳理案件线索。
专班推进。成立土壤保护、水源保护、森林草场保护、矿产保护、宣传工作五个专班,每个专班由一名院领导任组长,通过主动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各领域生态保护现状,准确把握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依法监督有关主管部门研究解决。
发动群众。与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通告》,广泛动员人民群众举报该市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市人民检察院酌情给予奖励,形成“破坏生态、人人喊打”的深厚氛围。
部门联动。建立利川市保护生态环境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等部门组成,每季度召开会议听取报告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共同预防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与合力效应。
依法打击。依法打击水源、空气、土壤、森林等领域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盗伐滥伐林木、骗取生态保护补偿金、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多发高发犯罪;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生态环境领域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刑事诉讼监督;着力加强生态环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结合办案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
加大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平台和渠道,利用网络“两微一端”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做法、成效,扩大影响,形成声势,提升社会公众对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来源: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记者:杨俊
(责任编辑 王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