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条例》立法启动会议召开,对《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及相关进度进行部署,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明确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强调,立法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有限目标、彰显地方特色、确保务实管用。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是落实州委、州政府建设“一谷两基地三示范区”,打造湖北省特色经济增长极的需要;要加快进度,深入各县市调研,尽快拿出调研报告和草案,实质性推进立法工作;要明确法规调整范围,起草出既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又符合恩施州实际,且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促进恩施州硒产业健康发展。
州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对立法工作步骤和时间以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安排,州法制办、州硒局、州发改委等单位或部门相关负责人就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来源:恩施日报 记者:李康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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