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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人物 | 吴焰:保险扶贫“阜平模式”应全国推开
2017-03-14 09:22 云上恩施

吴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今年两会,吴焰带来的两份提案都与农业保险相关,他的关注重点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保险扶贫“阜平模式”
应全国推开

    “2016年,阜平县补贴了扶贫资金近1400万元,撬动农业保险保障金额13.7亿元,相当于将1元扶贫资金效能放大了近98倍;中国人民保险在阜平支付保险赔款1980万元,有153个村1.8万农户直接受益。”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在小组讨论结束后接受《中国保险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近年来,中国人保与地方政府合作,探索出了“金融扶贫、保险先行”的金融扶贫服务链模式,通过“三农”保险“联办共保”、扶贫贷款“风险共担”的制度设计,以及通过“成本保险”等方式建立脱贫致富的风险兜底机制,降低金融扶贫信贷风险、引入金融“活水”促进产业扶贫、放大了财政资金扶贫的投入效应、增强了贫困地区自主脱贫的信心、激发了当地群众以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走出了一条精准扶贫的新路子。

 

    吴焰表示,通过不断地探索,人保集团“三农”保险的“阜平模式”已有效地放大了扶贫资金的投入效应,解决了财政扶贫资金“血源不足”的问题;打通了金融扶贫服务链,解决了金融支持“血脉不通”的问题,同时,还扩大了惠农扶贫政策的惠及面,切实提升了保险扶贫的广度与深度,解决了贫困地区产业依托欠缺的问题。此外,通过打造政企合作的金融服务体系,还优化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环境,解决了扶贫效果的可持续性问题。

 

    “当前,我国贫困县往往都是农业大县,而阜平的做法,既发挥保险机制内生的风险管理与补偿功能,防止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兜住了贫困人口的民生底线;又发挥了保险在金融体系中的融资增信功能,降低金融扶贫服务链中的信贷风险,为产业扶贫引入新的资金‘活水’;还通过政府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放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效应,解决金融下乡扶贫中面临的实际障碍,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金融扶贫产业链、服务链。”为此,吴焰建议,应把“阜平模式”中表现出来的创新理念和价值取向推广开来,充分发挥好保险在服务精准扶贫上的积极作用。

 

    “应将保险机制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纳入各级扶贫规划和政策支持体系,引导地方政府在脱贫攻坚中加大保险工具运用力度;鼓励支持保险机构针对贫困地区开发保价格、保收入的农产品价格保险和特色农险产品,保障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同时,推动开展‘保险扶贫示范县’工作,以进一步凝聚保险金融脱贫攻坚合力。”吴焰建议。

 

    而对于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正在向规模化、集约化模式转变,在此过程中,保险机制应如何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吴焰也向记者表达了他的观点。

 

    保险作为一种社会化、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可弥补融资信用短板,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发展能力。化解市场机制风险,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经营能力。管理农机设备风险,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机化发展水平。完善人身保险保障,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

 

    “我们应适应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的趋势,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吴焰认为,随着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农村土地经营权正在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因此应按照责任权利对等原则,将涉农财政补贴特别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对象,从土地承包方转换为土地经营方,精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保险机制开展风险管理,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

 

    “要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偏好特征,将新型农业保险险种纳入保费补贴范围;适应世贸组织农业规则要求,将涉农补贴从直接补贴转换为保费补贴。”在吴焰看来,随着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的推进,“低保费、低保障、保成本”的传统农业保险产品,已经无法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价格波动及收入损失的风险保障需求。应在现有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目录的基础上,将保障水平更强的产值保险、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等新型农业保险险种纳入财政补贴范畴,推动农业保险从保成本向保产值、保价格、保收入升级。同时,充分利用农业保险补贴这一世贸规则允许的“绿箱”政策,通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和提高补贴额度,持续加大农业保护支持力度。

    来源:中国保险报

    责任编辑:曾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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