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巡察纪律,用制度约束保障巡察工作有序开展,3月8日,在第一轮巡察组全面进驻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前,来凤县委巡察办组织巡察组与巡察人员签订《巡察纪律责任书》,立下巡察前第一份“军令状”。
“巡察组代表县委开展巡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巡察人员必须强化政治担当,以铁的纪律做好各项巡察工作,切实发挥好巡察‘尖兵’作用,不辜负县委、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县巡察办负责人说。
巡察纪律责任书重点严明保密纪律和巡察纪律,明文规定保密工作“十二个不准”和巡察纪律“十不准”,通过组长负责制确保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同时,来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明察暗访、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巡察队伍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保密和其他工作纪律的,将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和责任追究。
来源:来凤新闻网 通讯员:吴成凤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