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号外!恩施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人勤春来早:恭喜恭喜,最近几年全国性大奖拿得有点儿多啊!!!
瑞雪兆丰年:为你们点赞!
凭什么,他们成为全国先进集体?
他们,凭什么成为全国先进集体?
近年来,恩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人口流动加快,留守妇女儿童等社会问题凸显。
司法实践中,妇女儿童在社会、家庭、经济、心理和生理上的处于相对弱势,决定了在参与诉讼时比一般群体需要更多的司法保护。
为加强对女性儿童司法保护,恩施州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机制,拓展渠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硕果累累
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对未成年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个人;全国对未成年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妇女维权岗先进个人……
1、创新维权机制,为妇女儿童提供专门的司法保护
探索涉案妇女儿童司法保护问题,涵盖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罚执行监督以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控告、申诉等多个环节,对涉案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服刑人员及来访人给予全程、全面、分类和专业的司法保护。
专门办案机构
加大保障力度
彰显司法温度
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成立“女检察官巡回服务组” 、州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部;
在办理侵害女性权益犯罪案件时,主动申请救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女性被害人,加大对女性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力度;
司法环境和沟通方式体现“柔”的特点。
2、履行维权职责,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加大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工作宣传力度,营造依法保护法治氛围;
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及时实施司法救助;
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维护女性及未成年罪犯的合法权益 。
3、拓展维权渠道,加大权益司法保护
“检校合作”与“三句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梦虫虫花园”“港湾”等未检工作室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的合法权益。
引入社会力量设立“济仁”爱心资助项目,保护妇女儿童弱势群体。
4、健全维权队伍,充实司法保护力量
女检察官撑起了检察事业的“半边天”
恩施州女检察官中担任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有52人,女检察官任检察长的1人,任副检察长的4人,任其他班子成员2人。同时,女检察官中也涌现出一批“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监督员”、“优秀办案能手”以及各类检察专门人才。
来源:恩施州检察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