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恩施报道(记者 王会)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明接受了《法制日报》和法制网专访。就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生态恩施建设展开深度对话。李建明表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注重发挥地方的能动性,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实现恩施绿色崛起。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必须科学施策、标本兼治、铁腕治污,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合格答卷。政府如何交出“合格”乃至“满意”答卷?全国人大代表、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明接受采访时表示,要注重发挥好立法的引领作用,推动绿色发展。
李建明 :恩施要吃生态饭,走绿色发展之路,所以我们要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我们必须要示范引领,必须在生态县、市、生态乡镇,以及生态村,还有自然保护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等各个方面,去制订标准,去做出一些尝试。
近年来,恩施州充分行使民族立法和地方立法权,抓紧推动地方环保立法工作,不断将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性笼子织密扎紧,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李建明:我们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和优势,先后对于清江生态保护,对于山体进行保护,以及我们联合湖南、重庆和贵州等省市的相关地区对于酉水河保护都进行了立法,这方面我们是站在依法保护环境和生态的角度去对自然生态作为生态立州的一个重要的体现。
针对城市规划区山体破坏较为严重的现状,2016年,恩施颁布实施了《恩施州山体保护条例》,成为全国首部城市规划区内山体保护条例。
李建明:经济发展走什么样的发展之路?这也是我们决定未来的一个是否能够可持续的战略性抉择。所以恩施州委在生态立州的同时,我们选择的是绿色发展、绿色繁荣、绿色崛起的这样一个路子。我们坚决反对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先搞破坏,后搞修复的这样一种路子。
恩施州扎实推进“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土更净”、“城乡更美”等五大工程,在湖北省率先明确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192条河流河道岸线界限和保护范围,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压实了水资源管理责任,全面实行禁煤、禁鞭、禁烧等措施,确保了全州县市城区优良天数平均在300天以上。
李建明:我们禁燃煤锅炉、禁止秸秆焚烧、禁止鞭炮燃放,以及在汽车尾气、在建筑扬尘、在非煤矿山等各个方面的打击和治理的力度,使我们空气质量更好。现在在恩施境内52条重要的河流都实行了河长制,都划定了责任和保护的范围。
近年来,恩施州建立起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执法监督机制和综合考评机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起统一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机制、监管机制和考核机制,严格执行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干部选拔任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李建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就是依法来进行管理和治理,基础就在我们的基层,在于我们各级基层组织和基层的政府以及我们村和社区,更重要的就是我们全体老百姓的共同关心和共同参与。我相信随着生态保护意识的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的进一步增强,以及我们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在绿色发展这个方面,我们的路会越走越宽。
来源:恩施新闻联播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