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率领州人大常委会法规研究室、州人大法制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人就启动修订《恩施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前期准备工作到州住建委、州规划局和恩施市开展调研。
本次调研主要针对修订《恩施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理由,修订的重点内容等进一步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为启动修订工作奠定基础。陈学明在调研时强调,对立法工作要有正确的认识,既不能有“立法万能”思想,也不能有“立法虚无”思想,在立法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有限目标、突出地方特色和务实管用的原则,实现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服务好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
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了州住建委、州规划局、市人大、市政府、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两违”清理办公室、城区三办一镇的意见,对现《条例》存在的问题和需修改的重点条款进行了探讨,进一步明确了立法工作方向。
来源: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黄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