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和管理,打造纪检监察“铁军”,2月14日,来凤县纪委出台了《来凤县纪委(监察局)干部外出报备制度》,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
制度规定纪委常委、乡镇纪委书记出差、出访、休假、学习半天以上的,必须提前向委局主要负责同志请示报告,各室主任、县直纪检组长出差、出访、休假、学习半天以上的,必须提前向委局分管领导请示报告,机关其他干部职工出差、出访、休假、学习半天以上的,经室主任同意后报分管领导签批,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须及时电话报告并履行书面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人员姓名、带队领导、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地点。对外出或外出逾期不请示报告的领导干部,发现第一次通报批评,发现第二次当年考核不得评定上报为优秀等次;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近年来,县纪委着力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刀刃向内,完善内控机制,制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实报告车辆、房产、出国证件等十四项内容;制定定期检查通报制度,通报全县反腐倡廉情况,并接受年终考评;制定干部家访制度,及时与干部职工及家属协调沟通;建立交心谈心制度,了解干部思想、学习、工作及圣湖情况,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希望,听取意见建议;建立请销假制度,严格履行请假销假程序。通过制度设计,健全内控措施,给执纪者套上制度的“辔头”,让执纪者先守纪,律人者先律己,切实使自身“硬”起来。
来源:来凤新闻网 通讯员 覃慧鸣
(责任编辑 罗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