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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记者从宣恩县县林业局获悉,高罗镇被湖北省绿化委员会、湖北省林业厅授予“湖北省森林城镇”称号。
近年来,高罗镇抢抓机遇,充分发挥交通便利的区位优势和山清水秀的生态优势,以林业重点工程和“绿满荆楚”行动为依托,按照“打造卫星乡镇、提升三化水平、统筹城乡发展、全面争先进位”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专门的森林城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高罗镇创建森林城镇活动方案》,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定期研究解决森林城镇创建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该镇把创建森林城镇工作纳入城乡一体化规划,按照《高罗镇集镇建设总体规划》和《高罗镇创建森林城镇活动方案》,高罗镇投入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森林城镇创建工作,并通过电视、网站、宣传横幅、宣传栏等平台对创建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热情,营造浓郁的创建氛围,促进森林城镇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与此同时,高罗镇还结合自身实际,创新举措,始终坚持改、扩、建齐头并进,大力实施公共绿地、村庄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建设,构建以绿化示范村为重点,以“三园”(生态家园、生态田园、休闲果园)为主线,以“三网”(通道林网、河流林网、农田防护林网)为基本面,以“森林进镇、森林围镇”为主体的森林城镇创建战略布局,坚持点、线、面整体推进,致力构建一道乡镇生态屏障。
据悉,高罗镇是宣恩县首个获得湖北省级森林城镇荣誉的乡镇。
来源:宣恩县通联稿件 特约记者 谢秋红
(责任编辑:秦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