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巴东县相继出台《巴东县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试行)》、《县委巡察组个别谈话制度(试行)》、《县委巡察组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等8个巡察工作制度,推进巡察工作常态化、全覆盖。
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巴东县坚持创新巡察工作机制,出台8个巡察工作制度,对县委巡察组人员的选派与考核、巡察对象的确定、巡察的程序与方式等作出规定;明确巡察工作中个别谈话的对象和原则,提出谈话要求,严格规范巡察期间信访受理工作程序;加强巡察工作领导,规范县委巡察组请示报告行为,严格巡察组绩效考评,提高巡察工作效率,对巡察成果运用的原则、程序及纪律等进行明确,促进巡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截至目前,该县已分两批完成首轮6个单位的巡察,巡察发现并移交线索110件,反馈意见121条,通过出台系列制度,逐步实现对全县所有乡镇、部门巡察的常态化、全覆盖。
来源:恩施州纪委监察网 记者:付金霞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