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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代表建议办理向“落实型”转变
2017-01-04 09:07 云上恩施

2016年7月1日,全国首部山体保护条例《恩施州城市规划区山体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部法规源于朱胜武代表在州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的第20号建议——《关于加强恩施丹霞地貌保护和开发的建议》。建议提出后,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成立州丹霞地貌保护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为州城规划区山体保护提供法制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工作,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狠抓重点建议领办督办,创新办理工作机制,一批人民群众非常关切的实际问题得到解决。2012年至2016年,州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州人大代表建议316件、议案2件,州人民政府领导和州人大常委会领导领办督办了54件重点建议。建议办理“办成率”和“满意率”大幅上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正逐步由“受理答复型”向“办理落实型”转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因此得到充分调动。

每年人代会都会收到不少的建议,如果在办理过程中,不分轻重缓急,势必影响办理质量。为解决这一问题,州人大常委会和州政府把重点建议办理纳入政府领导“一把手工程”,积极发挥政府主要领导的主导作用。从2012年起,州人民政府正副州长共领办重点建议35件,涉及建立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司法救助资金管理改革、资助贫困学生专项资金建立、修建偏远贫困山乡便民桥、设立“恩施仲裁委员会”等。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领办建议,领受任务后,都及时审定办理方案,提出办理要求,在办理过程中走访代表,亲自与代表见面沟通,研究推进办理工作及审定答复文书;亲自挂帅、亲自过问,为政府各承办单位做出了表率。州人大常委会在建议办理工作中注重明确工作要求和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办理工作,规范了登记、分类、阅批、交办、督办、审核、签发、答复、见面征求意见、归档等具体工作程序。目前,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建议办理工作格局,健全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的建议督办工作机制。

5年来,共收到代表提出的书面建议316件。从办理结果看,建议所提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和正在解决之中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249件,占办理总数的78.9%;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46件,占办理总数的14.5%;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由承办单位作解释说明的21件,占6.6%。从代表反馈的情况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在98%以上。

来源: 恩施日报 记者 彭信琼 通讯员 张莉

(责任编辑 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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