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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规范立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州”战略
2017-01-02 20:39 云上恩施

 云上恩施报道   围绕“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恩施州积极主动推动“法治恩施”建设进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引导干部群众依法依规办事,努力将法治思维贯穿到改革发展全过程,为实现五州战略目标、早日建成全国先进自治州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4年12月15日,恩施州被纳入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通过实施“五项原则”和“五个一批”工作法,对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大力提升经费保障等系列措施,全州司法迈向公正高效权威。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了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建立了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了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之后,85%的检察人员直接在一线办案,检察人员规范办案一是大大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办理审查批捕案件平均用时缩短一天,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平均用时缩短十一天。

法律体系的建立,是法治建设的基本保障,作为民族自治区域,恩施州充分行使民族自治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今年3月30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山体保护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成为全国首部城市规划区山体保护条例。这是我州加大山水资源立法保护,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恩施提供法律保障的缩影。

通过立法,可以把一些行之有效的行政规章、措施、制度,上升为法律法规,让所有的行政管理部门、所有的行政相对人都在这一个法律框架的范围内,依法行事。

依法治国的根本目标就是让每个老百姓都信仰法律、拥护法律、遵守法律、使用法律。推进法治恩施建设,就是要将法治精神体现在人民群众的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之中,贯穿在全州改革发展之中,就是要让法治成为人们内心的信仰。自“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恩施州按照以法为先、以人为本、普治结合的方针推进依法治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恩施州法治建设的核心是不仅仅把法律变为打官司,让律师有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而是让恩施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发展都能把法治作为一种意识,将法治融入到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中来。

“六五”普法期间,恩施州应学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达96%。法治县(市)、法治乡镇等法治创建合格率达95%。全州共有50个单位和7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普法及法治创建表彰。2015年,州司法局获司法部集体一等功嘉奖。恩施市、宣恩县分别被表彰为第二、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恩施市龙凤镇双堰塘等4个村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随着普法的不断深入,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日趋浓厚。

来源:恩施新闻联播

(责任编辑 郜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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