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恩施州规划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州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有关情况。今年,州政府相继开展了规划重点抽查、专项督察、县市集中巡查等督察工作,并督促违规企业进行整改。
2016年初,按照省住建厅工作部署,州规划局将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向各县市规划局下发了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工作任务。6月14日至16日,州规划局抽调业务骨干成立督察小组,对州城范围内已审批的40个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州政府督查室、州规划局组成检查组,对州城53个建设项目执行规划情况专项督察;2016年12月15日至16日,州规划局开展了全州城乡规划督察集中巡查工作,巡查范围包含8个县市城区及2个扩权乡镇(野三关镇、走马镇)。
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是否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有关区域性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各类专业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和公共财政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和实施,是否符合法定规划;群众投诉、举报的城乡规划重大问题、各类违法建设,以及规划建设方面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城乡长远发展的其他重要事项等。
通过督察,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项目业主严格执行规划的意识比较淡薄;
项目规划手续未及时办理,存在审批手续不齐全、规划许可申报及申请规划验收不及时等问题;
存在违规建设的情形,包括未批先建临时建筑、未批增建或改建配套设施、超规划许可和改变建筑红线图违规建设;
个别项目存在擅自开挖山体的现象。
对于规划督察发现的问题,州规划局在加大规划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的同时,对州城内的建设项目,及时向违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恩施市规划局组织专班对州城内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并要求违规项目迅速限期整改。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彭绪艳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