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评议现场
基层延伸工作会现场
一个个重大项目相继落地,一项项惠民政策相继实施,一份份“民生答卷”情暖人心……
五年来,咸丰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切实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行走荆南大地,徐徐清风拂面而来。
“两个责任”落地有声
廉政谈话
廉政文化长廊
“'两个责任'清单开出不久,就因单位档案升级未达标,仍违规发放档案达标奖挨'板子',作为班长,我应该担责。”2月25日,县供销联社党组书记罗某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被县纪委诫勉谈话。
“不抓党风廉洁建设就是严重失职!”县委对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态度坚决。出台工作意见、列出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开展廉政谈话……一系列“组合拳”、一场场“主动战”自上而下全面铺开,层层压实。
去年,该县在全州率先出台党风廉洁建设督查实施办法,建立责任报告、述责述廉、专项巡察、通报曝光等制度。同时,研究出台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及落实措施清单,厘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明确落实责任措施。层层“签字背书”,并逐级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纵横有序、上下贯通的责任链条。
五年来,县委常委会先后召开30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县委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听取工作汇报,签批重要信访件。县委常委、县“四大家”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乡镇和县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五个一”调研督导。
“作为乡镇党委书记,你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做了哪些工作?”“针对你单位出现的干部违纪情况,你是如何处理的?”2015年12月28日,全县党风廉洁建设述职述廉大会上,6名乡镇和部门“一把手”接受质询提问。过去五年,全县共有22名乡镇和县直部门的党委(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责,“两个责任”进一步压实压牢。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五年来,共追究主体责任20人,追究监督责任3人,每年对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评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
正风反腐利剑高悬
带头承诺守纪律
“大数据”督查组入户抽查核对
“原以为刹'四风'是走过场,现在看来是动了真格。”11月25日,黄金洞乡麻柳溪村“姜大姐农庄”老板娘姜胜梅盘点一年的收入,感叹近几年的变化。
“八项规定出台前生意火爆,之后下滑了。这两年来麻柳溪旅游的人多了,生意又好起来,但是签单的基本没有了,实打实落到口袋里的钱多了。”姜胜梅说。
餐饮市场起落回转的背后,足以窥见县委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
县纪委联合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围绕公款吃请、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带彩娱乐等影响党委、政府形象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先后开展涉医、涉农、涉教、涉企和农村基层“小五长”、刹“四风”等21项专项整治活动,强力纠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8起,党政纪处分130人。下发通报45期,通报单位200个,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41人。
启动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收集各类源数据63.18万条,比对数据90.76万条,排查出问题线索27120条,查实问题线索3429条,收缴违纪违规资金59.3万元,立案调查48人。
持续“打虎拍蝇”。五年来,累计收到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转办件809件次,办结率100%。立案审查601人,党政纪处分49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16人),移送司法机关40人,使用“两规”措施11人。
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去年,全县纪检监察“咬耳扯袖、红脸出汗”3850人(次),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147人,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45人,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8人。
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坦言,深深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不敢有半点侥幸心理”。
强筋健骨锻造铁军
“铁军”重温入党誓词
宣教月共读《家规》
“'铁军'学员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我们将把'铁军'精神带到咸丰的每个角落,践行在实际工作中,让它发光发热。”11月11日,在咸丰县纪检系统首期“铁军训练营”结业典礼上,学员代表苏晗的发言引来阵阵掌声。
打铁还需自身硬。县纪委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精耕“责任田”。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机构从5个减少为2个,参与机构从18个减少为8个。11名乡镇纪委书记专司其职,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
深化派出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3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设立12个县直纪检组。调整内设机构和人员配备,全县110名纪检监察干部,70%以上力量集中到一线办案。
持续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多层次举办信访件办理、案件调查、信息宣传等业务培训,组织全县纪检干部参加廉政知识、党纪党规知识、《准则》《条例》学习测试。累计选派30人次到中央、省、州参加培训学习,练就监督执纪“铁砂掌”。
为防止“灯下黑”,县纪委下发《关于加强全县纪检干部履职管理的通知》,出台“十个严禁”,搭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监督举报平台。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执纪严纪、自查自纠”活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六大纪律”,真实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建立纪检干部特别档案,开展忠诚度、干净度、担当度评估,对纪检干部全方位监督。对反映出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及时查处。截至目前,党纪处分乡镇纪委书记2人,免职1人。
“作风建设、永无止境,不忘初心、继续前行。”该县纪委负责人对咸丰的政治生态充满了信心。
来源:咸丰新闻网 记者:罗玉龙 通讯员:邓宏娟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