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某单位一老干部添孙子了,准备整酒,目前正在接客,希望你们马上管一管。”11月初,鹤峰县纪委主要负责人接到这一短信举报后,立即转交该单位纪检组办理,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及时制止了这起违规“整酒”。
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从紧盯“关键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通过谈心提醒、函询谈话等措施,教育挽救有违纪苗头和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这一做法在恩施州纪检监察系统得到普遍运用。
“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是基础,涉及面最广,教育效果好。”恩施州纪委副书记石遵广说,在党员干部出现违纪违规苗头时,及时进行谈话函询,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效避免了“小错不纠酿成大祸”。
今年以来,恩施州纪委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精神、新要求,发挥纪律审查的政治功能,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从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入手,筑牢层层“破纪”隔离带,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1至11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812人次,同比增长120.7%。
来源:湖北省纪检监察厅
(责任编辑 王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