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记者从利川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会上获悉,以明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为核心的改革正式在该市全面推进,2017年2底前将全部完成。
据初步统计,全市纳入此次改革范围的各类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共3100余处,其中:小Ⅰ型水库14座、小Ⅱ型水库32 座;3级以下堤防30多条;小型水闸共12座;农田水利工程及配套建筑物共300余处;塘堰约1180口、引水堰45座、机电井26口、水池(窖)约460处,小泵站34座;日供水规模200立方米—1000立方米集中式供水工程13处,小于200立方米集中式供水工程约220处,分散式供水工程约700多处;农村河道约150条。所有工程涉及全市14个乡镇、佛宝山生态综合开发区。
目前,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除重点小型水库落实防汛值守人员和集中供水落实得较好外,灌溉渠道、塘堰、河道等工程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状况仍然突出,“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工程仍较普遍,工程安全得不到保障,工程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
此次改革的任务是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委托管理等多种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形成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来源:中国利川网 记者 丁莉
(责任编辑 罗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