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中共鹤峰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确定,第十五次党代会于12月16日至18日在县城召开。
会上,县委书记王小平就新一届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县纪委委员组成原则作说明;县委副书记胡铭汇报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筹备工作情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闯作县纪委工作报告说明;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熊翔宣读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主席团成员、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并作说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谷祥勇宣读《县委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鹤峰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作十四届县委在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上的报告说明。
与会委员全票通过第十五次党代会主席团成员、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全票通过《县委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鹤峰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
来源:鹤峰新闻网 记者 陈勇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