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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党代会】宣恩:法治建设提升群众“幸福感”
2016-12-14 16:20 云上恩施

“如果没有顾问团的工作人员参与调解,我可被这件烦心事给闹得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踏实……”近日,宣恩县高罗镇下坝村的刘斌说起之前的一番遭遇,颇为激动。

今年3月,沙道沟镇红溪村邓某乘坐刘斌驾驶的机动车行驶在高麻(即高罗至麻阳寨)公路上,因在苗寨打岩场处开门下车致伤,随后送医治疗。在就医期间,邓某提出出院,并索要相关赔偿。刘斌对赔偿结果感到难以接受,两人就此产生矛盾。得知这一情况后,该镇综治办出动“法律顾问团”对两人的矛盾进行化解,并就相关法律条例进行说明。最终,在法律顾问团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两人达成和解。

像高罗镇这样通过法律顾问团为村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从而促使矛盾在基层化解,是宣恩全面推进基层治理法制化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宣恩紧紧围绕平安和谐这一目标,不断拓宽思路、整合资源、借助平台、创新形式,积极推进基层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组织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积极聘请法律顾问,引导律师积极为有关部门的重大决策、涉法文件等提供法律依据和建议,免费为老百姓进行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全县9个乡镇及396家单位和企业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全县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同时,在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之上,我县还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全力护航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宣恩县积极探索加强社会管理的新理念、新机制和新方法,大力推进农村网格化建设,编织出一张县、乡(镇)、村(社区)一体,点、线、面结合的 “安全网”,做到信息全掌控、矛盾全化解、服务全方位,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宣恩县制定出台《宣恩县化解社会矛盾层级管理办法》,大力推行“1+3+X”调解、“第三方”调解、“一站三联一联合”、“和事佬”协会等机制,并依托县社会矛盾化解中心、乡(镇)综治维稳中心、村(社区)调解室和设立“流动法庭”、“流动调解庭”,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成功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随着干群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宣恩还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通过长期、高质的法治知识学习培训,宣恩县各执法单位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显著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高、法律意识不断得到加强,执法程序不断规范,做到了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2015年,长潭河侗族乡司法所以创新司法行政工作,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荣誉称号。

“法律好比高压线,威严条款存心间。按法办事多财源,心有侥幸惹祸患。日常法律常记忆,走起路来浑身胆……”12月4日,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宣恩县开展了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宣恩”的法制宣传活动,一个个穿插着法治宣传的文艺节目深受市民喜爱。

在“六五”普法期间,宣恩采取乡(镇)搭台、承办,县普法办组织,相关单位参与的模式,以“抓重点、抓难点、抓盲点、抓亮点”相结合,深入农村通过开展有奖知识问答,法治文艺汇演、举办讲座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与民生、民利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让法治文化活动进农村、接地气。全县学法、用法、守法、遵法的氛围日益浓厚,宣恩县先后荣获全国普法办表彰的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先进县市”等荣誉称号,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个人。

“政府给我们创造一个安心生活的环境,环境好了,钱好赚了,日子过得好了,这就是幸福!”珠山镇上湖塘社区的个体经营户李莹如是理解“幸福”二字。这是宣恩通过法治建设提升“幸福感”的最写实一面,保稳定、抓综治、促发展,全县政治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安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宣恩县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县”,连续八年获得“省级平安县”称号,群众“一感两度两率”(公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执法满意度和平安建设公众知晓率、参与率)测评位居全省县市前列。

来源:中国宣恩网  记者 刘亚丽 通讯员 郑华芳 石剑 杨美容

(责任编辑 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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