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已进入冬季,人民群众用火、用电增加,各种致灾因素增多,农村火灾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恩施州消防支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调研究,从五大方面落实“九项措施”全面加强农村火灾防控工作。
建立并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
一是加强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辖区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范围,迅速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组具体负责、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各乡镇成立以乡镇长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农村火灾形势,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季节安排部署农村消防工作。各行政村要建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村委会主任为组长,网格员、村小组组长为成员,全面负责村组消防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组织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日常消防工作。要加强“乡镇、派出所、村委会、村组、农户共同负责”的“五方一责”消防责任体系建设,督促基层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与农户逐户签订“五方一责”责任书。
二是部门切实履行消防职责。各级农村工作部门将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统筹谋划、同步推进。综治部门要把农村消防管理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和平安建设活动;发展改革等部门在规划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时,要统筹考虑农村公共消防设施需要;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内容;规划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农村地区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审批;建设部门要统筹安排,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民政部门要将推进农村消防建设纳入基层组织管理和综合服务体系,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定期对下属社会福利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演练、培训情况进行检查,督查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做好农忙、秋收和火灾多发季节的防火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宣传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水利部门要结合农田水利基础建设,规划建设农村地区的消防储水和取水设施;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乡镇公安派出所要定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村镇建立志愿消防组织。
细化农村火患排查整治措施
三是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每半年至少组织公安、安监、消防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等“乱点”区域开展1次联合督导检查,严控违章用火用电,严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严查违规留宿人员。
四是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季度至少由领导分片包干,分组带队,组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供电营业所、村(居)民委员会开展1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居民的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检查各村、组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落实防火检查制度、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台账建立情况。
五是落实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乡镇派出所要加大对驻村企业及“十小场所”、村民委员会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村委会至少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针对耐火等级低的老旧房屋和砖木结构居民住宅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村组组长至少每季度组织检查1次留守儿童和60岁以上独居老人的居住场所,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推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组织发动网格力量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立健全网格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登记、督办、移送、整改等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
六是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将农村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到民生工程改造规划中,农业、扶贫办、住建、发改、规划、民政、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结合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村稳步推进消防安全“五改”工程:在“电改”上,更换老化和达不到供电负荷要求的电线,对砖木结构房屋内的电线实行穿管保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在“灶改”上,引导、鼓励农户使用沼气、电力、太阳能等节能环保炉具,劝阻村民在堂前屋后随意堆放柴草、杂物;在“房改”上,鼓励村民在主要村道两侧集中建房,相关行业部门要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等基础消防设施;在“路改”上,扩宽道路宽度,最大限度保证消防车辆通行;在“水改”上,开挖消防水池,扩大天然水塘数量,对农村散居住户及缺水地区,结合节水灌溉和人畜饮水工程,因地制宜设置消防替代水源。
七是加强群防群治消防力量。各地加大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农村志愿消防队建设力度,逐步形成以乡镇专职消防队为主体,农村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体系。乡镇专职消防队应达到“六有”建设标准,各行政村要按“一村一队一泵”的建队方针,依托村民委员会、治安中心户组建志愿消防队,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行政村要建立弱势群体帮扶制度,每半年至少摸排1次辖区鳏寡孤独、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底数,确定一名近亲属为帮扶联系人,无近亲属的确定一名村组干部为帮扶联系人,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各行政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广泛推行“院落联防、邻里协防、门栋关照”的巡防模式,根据本村实际,划定若干人口集中区,分别建立院落联防组织,明确联防负责人,配置不少于3具灭火器。重点加强夜间巡逻,特别是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的居住场的巡查,确保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开展处置。消防部门要与乡镇专职消防队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及时调动乡镇专职消防队就近扑救初起火灾。
强化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八是全面落实《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十条措施》,拓展渠道平台,创新方法手段,增强消防宣传亲和力、感染力、吸引力。创新消防宣传形式,向目标群体创造和推荐更多具有时代特征、体现消防文化、蕴含消防知识的优秀广播、电视、电影节目和消防资讯,提高消防知晓率。拓展消防宣传阵地,紧密结合农村居民文化、习俗、作息等实际,采取拉设横幅,设立橱窗、展板,发放传单、书籍等形式,大力开展消防知识普、消防警示教育活动。深化消防教育培训,各县市政府、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逐级组织对乡镇、村组负责人、专职消防队员、志愿消防队员开展集中培训,提升履职意识和隐患排查、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建立常态化奖惩追责机制
九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内容,纳入各级纪委、监察、督查等工作范畴,组织开展专门督查检查,加大暗访力度。对农村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乡镇、部门予以政策、资金支持、鼓励,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的实施通报、督办、约谈、追责,构成违纪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恩施州消防支队 通讯员:张振
责任编辑:郑万青